阜新市清河门区设立“民间河长”

日期: 2020-12-14 浏览量:61 作者:阜新市水利局 文字大小:

 阜新市清河门区创新河长制,挑选15名公益岗人员充实到河流管理巡查队伍中。“民间河长”上任后,区域内非法采砂、非法取水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面漂浮物、障碍物明显减少,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旅游业产值和群众收入显著增加,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群众认识不足、配合度较低、人员短缺,是河湖管理的一大短板。清河门区河长办积极协调人社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挑选有责任心、有能力、善于沟通的15名公益岗人员担任“民间河长”。为了确保河流巡查落实落细,清河门区河长办将15名公益岗人员分成3组、每组5人,并指定1人为组长,每天对全区7条河流河道巡查4小时以上。建立每日签到制度,确保全员出勤。实行台账登记制度,公益岗人员将每天巡河情况按照统一表格详细填写,切实做到“照章办事、事有账循、有据可查”。河长办不定期巡检公益岗人员工作情况,确保尽职尽责。

 通过采取“区级河长办+公益岗人员”管理保护模式,不仅减轻了基层管理部门人力、财力压力,还把河流管理保护触手真正深入到群众当中,营造出全社会爱河、惜河、护河的良好氛围,“本地人治本地河”的良好态势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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