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水利局关于转发落实《辽宁省水利 厅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 《辽宁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裁量 权基准》的通知

日期: 2022-11-16 浏览量:133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何颜庭 文字大小:

各县(区)水利(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辽宁省水利厅(辽水法规〔2022〕249号)印发了《辽宁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辽宁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将相关内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阜新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同时作废,自即日起阜新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部按照《辽宁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辽宁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各县区水利部门可结合单位实际参照执行,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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