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阜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1号)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阜委办发〔2010〕31号),设立阜新市水利局,正县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查看更多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机构及联系方式
个人办事
企业办事
信息公开
投资项目
办件公示
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清单
【查看详情】
发布时间:2024-11-14
发布时间:2024-09-29
日期: 2020-01-21 浏览量:261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月20日,市水利局 召开全市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开展好 行政办公场所和建筑施工场所食堂燃气、电气火灾、电梯安全、水库冰上水面和消防等风险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全市水利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圆满完成全市水利安全生产 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
主办单位:阜新市水利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16-2 邮编:123000 Email:fxslj0418@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6号 辽ICP备202100074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21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6526317 网站举报邮箱:fxslj04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