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9-03 浏览量:618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张增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0年11月5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
巡察反馈意见后,市水利局党组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通过召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重大意义,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下属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始终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持续深入推进落实。
(二)深入开展学习,夯实思想基础
2月5日,市水利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议,针对巡查中发现的理论知识弱项短板,进行全面的补强。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重要论述等内容,为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打牢夯实思想基础。
(三)认真对照检查,明确努力方向
为在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专题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2月7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个人工作分工,积极主动认领巡查反馈提出的四个方面9个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整改方向,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为高标准完成好巡查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抓好整改
市水利局党组深入研究部署巡查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对照,认真研究,逐条梳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了《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拟定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承办人。形成了由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各司其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明确到人的整改工作一盘棋格局,确保巡察反馈整改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个一个改到位。
(五)科学划分阶段,稳步推进实施
为更好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市水利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意义,夯实整改工作思想基础;第二阶段,结合水利系统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局整改工作方案,细致谋划整改工作;第三阶段,通过修改完善局机关相关制度、规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全面完成巡察整改目标任务,确保取得整改实效;第四阶段,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完善,查漏补缺、总结提高,确保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六)把握关键契机,推进各项工作
市水利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水利系统找差距、补短板,全面完善推动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在做好整改落实、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通过整改工作,建立和完善10项制度,同时持续推进制度执行,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了我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水利系统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了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深化水利事业改革,为水利“十四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巡查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水利局党组对四个方面9项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入梳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措施27项,截至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批评教育党员干部16名,其中,县级领导干部8名,科级领导干部8名,建立和完善制度10项,有力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方面
1.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已完成,以后长期坚持。
(1)制定《市水利局党组进一步规范局党组理论学习制度》(阜水党组[2021]11号),将局党组理论学习形式确定为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并就在理论学习中结合水利局职能职责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涉及需结合水利工作贯彻落实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必要时需结合水利职能职责实际,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落实要求,强化贯彻执行成效;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要结合个人思想认识和水利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开展交流研讨,交流研讨平均每季度开展1次,全年交流研讨至少开展4次。
(2)2月5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升党组成员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性的认识。2月7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认识个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的不足,强化主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3月25日,5月31日,7月26日,以党组会传达学习的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四史”宣传教育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市党代会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等,并围绕贯彻执行工作研究具体措施。3月19日,6月25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议,围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党史学习教育第一阶段收获体会”主题,党组成员结合水利局工作实际,进行深入交流研讨,为开展好“十四五”水利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已完成,以后长期坚持。
(1)调阅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责成报告中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撰写质量不高的同志,对本人201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根据市水利局2018、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补充编制市水利局2018-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材料,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开。
(2)由局主要领导对2019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质量不高的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提高对述职述廉报告编撰工作的认识,高标准撰写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3)下发《关于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阜水党组[2021]10号),根据目前局领导班子和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责任分工,明确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局党组成员和下属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2月5日,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制发市水利局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材料,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开;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6月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总结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上半年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2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编制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报告2次,编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1次,逐步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氛围。
(二)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差距,财务管理还不规范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存在差距,“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已完成,以后长期坚持。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论述,进一步提升局党组成员和下属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和对分管部门的廉政风险意识;对2018年,局党组处理的2名中心工勤人员所在科室的负责人进行谈话,提出批评、予以警示。
(2)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的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相关同志深入学习补齐知识短板,提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和对分管部门的廉政风险意识。
(3)根据局党组领导班子和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印发《关于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阜水党组[2021]9号),进一步明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制定《阜新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阜水委发[2021]12号),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开展2021年度全局廉政提醒谈话,由局党组成员和中心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在全局范围内进一步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工作氛围。
2.财务管理还不规范、执行财经制度还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已完成,以后长期坚持。
(1)责成财务科室组织相关人员补齐市凌河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工程款支付具体承办人审核单签字;责成财务科室组织相关人员补齐公务出差审批单上的领导签字和差旅费用报销单上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将中心购买的一台彩色激光A4打印机,记入固定资产账目,同时,开展固定资产清查,通过清查,未发现其他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目的办公设备等。
(2)局主要领导对分管财务工作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采购工作负责人提出批评,对财务审核工作人员批评教育,要求相关人员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工程款支付,差旅费报销,办公设备(家具)采购等事项的审核工作;组织局党组成员、中心班子成员、采购工作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市财政局配置标准等有关规定,为规范采购审批工作打牢基础。
(3)制定《阜新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阜水发[2021]14号),规范财务管理。同时,严格施行财务出纳与科室负责人双重审核,严格工程款支付,差旅费报销等事项的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关审核环节;制定市水利局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审批表,完善相关采购管理管控,施行特殊需求的专业类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逐级申报审核,严把审核关口,进一步从严控制购置。
(三)党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还缺失。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已完成,以后长期坚持。
(1)对各党支部2020年度“千千结”活动各项工作进行调度,了解各党支部全年“千千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全局年度千千结工作总体情况,形成年度全局总结材料,报上级有关部门。
(2)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工作具体负责人提出批评,要求批评对象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千千结”等项工作的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2021年党建工作责任状,将“千千结”工作作为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内容,使各党支部进一步明确开展好“千千结”活动的工作职责。
(3)制定下发《市水利局2021年全市“千千结”活动重点任务的具体方案》(阜水委发[2021]15号),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年度工作;制定市水利局“千千结”活动情况月统计表,加强对各党支部开展“千千结”工作情况的调度,督促全局各党支部履行好主体责任。
2.党建工作不严谨。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已完成,以后长期坚持。
(1)责成相关党支部重新完善党支部换届选举报告材料;责成相关党支部书记修改完善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报告;责成中心3个党支部对党费收缴簿、党费证填写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填写不完善的,及时进行规范;调阅全局各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材料和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未发现其他问题。
(2)对中心2名相关党支部书记提出批评教育,要求上述同志充分认识提高文稿质量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文稿撰写工作,切实增强党建文稿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责成相关党支部书记作书面检讨,并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向支部全体党员做检讨发言,深刻认识反思,扎实整改提高。
(3)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文稿质量的通知》(阜水委发[2021]10号),全面提高全局党组织党建工作文件文稿质量;对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报告认真把关,认真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为各党支部开展好2021年度工作打牢基础;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水委发[2021]9号),规范党费收缴登记;制定市水利局党员交纳党费统计表,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调度,严格党费收缴工作管理。
(四)落实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上轮巡察反馈58个问题,水利局已全部完成整改。但通过巡察“回头看”,发现有些问题整改质量还不高,有些整改措施落实还不好,有的举一反三还不够。
1.整改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已完成,以后长期坚持。
(1)组织局党组成员和中心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点学习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关规定,夯实严格组织生活的思想基础
(2)局主要领导对双重组织生活会记录简单的党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相关同志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双重组织生活记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对照反思有关问题,进一步提升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
(3)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双重组织生活记录的通知》(阜水委发[2021]11号),对规范做好双重组织生活记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好年度双重组织生活会记录有关记录。
2.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已完成,以后长期坚持。
(1)下发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导各党支部书记结合组织生活会,做好谈心谈话工作,为全年党建工作凝聚人心力量。
(2)对执行党员谈心谈话不够严格的中心两名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对全局各党支部谈心谈话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各党支部在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严格程度上均存在一定不足;下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书记执行好谈心谈话制度。
(3)制定下发《市水利局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阜水委发[2021]13号),对党支部谈心谈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运用好谈心谈话,更好开展支部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定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记录表,指导各党支部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规范做好谈心谈话有关记录。
3.整改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已完成,以后长期坚持。
(1)根据2018年事业单位改革以来我市财务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单位已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规定进行全面完善。
(2)局主要领导对分管工作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批评,要求对单位已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和完善,尽快制定出台局财务管理制度。
(3)根据财务管理制度整理情况,制定《阜新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阜水发[2021]14号),扎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全局财务管理各项工作。
三、持续推进工作的措施
市水利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下一步市水利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制度执行,强化检查督促,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动巡察整改,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进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
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水利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逐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局党组领导班子。用高质量的理论学习,持续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
更高标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努力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全局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管理,积极接受监督,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
把巡察整改工作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当下改”工作,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深入查摆形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堵塞漏洞,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长久立”的体制机制。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水利事业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建设,从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建立完善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的建设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
(四)坚持求真务实,全面推动工作
局党组以本次巡查整改为起点,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巡查整改的成果与“重强抓”工作相结合、与推动我市水利事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全局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确保“十四五”各项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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