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阜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1号)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阜委办发〔2010〕31号),设立阜新市水利局,正县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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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5-22 浏览量:209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何颜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5月17-19日,省水利厅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马旭带队组成巡查组巡查阜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情况。
巡查组分别对市本级和阜蒙县、彰武县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细河(阿金大桥~杨家荒大桥段)河道治理工程、阜蒙县东沙河(富荣镇至苍土乡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地河彰武段治理工程进行现场查看,对全市水利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次巡查对全市水利质量监督履职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水利质量监督履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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