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水利局201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7-01-30 浏览量:325 文字大小: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按照《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7]4号)要求,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行“五公开”情况等十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办发[2016]19号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局领导分工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划分各科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层层落实责任,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起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全市水利系统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
二、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活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力度
我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在加强和改善民生工程等重大决策方面,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我们通过网站对LXB供水阜新配套工程征地动迁方案等重大决策进行了网上公开。
加强网络问政,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的问政互动平台,积极回复网民留言,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2016年,市政府网站开设的网络问政互动平台和民心网、12345热线等来信来电总数12件,办结率100%。我局利用网络问政平台,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的问题,使政府网站成为直通民意的窗口。今后还要不断提高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的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能力,扩大公众参政、议政的范围,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二)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行政职权清理工作
一是按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修订完成我局水行政审批及其他事项48项,并在局网站公开。二是成立了审批科与水政科合署办公,全年审批办理水行政许可20项。三是接受省下放市级行政审批3项,将凌河局行政许可与水利局行政许可合并后重新编制了梳理表与流程图,全部放入行政大厅办理并在局网站和行政服务大厅公布。四是按照市编办要求编制水行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7项,并以市政府名义公布全市。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梳理公开目录和具体内容。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年报,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公开内容涉及机构领导、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和行业动态等诸多方面。二是明确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制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所有公开信息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办公室统一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重要信息由局长审批或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三是做好重点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我局水利动态、“三公”经费支出、财务预决算和招标采购情况,2016年公开各类信息142条。
(四)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016年,我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水政科配合,纳入对各科室和各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定期报送工作动态,网上公开办事规程,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对照制度检查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2016年我局及时更新阜新市水利局公开网站,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充分利用政务协同平台,在我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上设置了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和链接。我局在做好市政务公开办规定的栏目外,丰富各栏目内容,增加各栏目信息量,全方位反映全市水利工作动态,展示水利工作成绩。2016,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42条;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51条,向省水利厅等行业媒体报送政务信息86条。
(二)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要求,探索符合时代特征和群众要求的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宣传橱窗、明白卡、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方式。3月22日“世界水日”当天及“中国水周”组织全市水利部门开展了水法宣传。市本级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树立宣传展板6块,悬挂宣传条幅2幅。宣传活动得到局相关部门和媒体的大力支持,阜新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争相报道我局开展“世界水日”宣传活动情况,全年阜新日报刊登我局信息65篇,电视台34期,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市民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为开创节水治水管水兴水新局面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信息。
将水利局二楼大厅设为信息公开查阅室和资料索取点,可以查阅楼层分布、水利介绍、办事指南等,便利上门来访群众和工作人员随时自助查询、了解基本信息。二楼LED大屏对外发布信息的设施,明确了维护和管理人员,保障了发布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做好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水利行风的范围,在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在政务公开的各个工作环节明确各科室、各单位的职责,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
(二)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和岗位能力建设,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营造学习《条例》、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五、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比如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信息的质量仍有待提高等等。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下年度工作中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六、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水利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优势,将全市水利系统政务工作全面透明面向社会公开。
一是完善机制。出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健全机构、优化队伍、完善规程、强化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并积极开拓新的公开渠道,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加强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备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
二是继续完善水利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实践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制定下发的制度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和政务公开监督等制度建设,做到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水利政务信息准确安全。为避免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的随意性,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规范,对公开的信息严格依据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把关,严格杜绝错误信息对外公布和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是加强督办。通过强化跟踪督办、培训考评,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认真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积极主动推进各项工作,力求运作规范、便民利民,切实做到服务再优化,督办再强化,工作再提速,形象再提升。

2017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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