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水利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日期: 2020-01-06 浏览量:231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王硕 文字大小:

各县(区)水利(农业农村)局,机关各科室,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发展,根据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市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如下:

   一、人员构成

  组 长:张荣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长青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马如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洪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佳文 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鲁建功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茹树青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纯大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崔 全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 彬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作友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明芳 局总工程师

      孙 涛 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王 俊 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王 岩 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王元章 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张 洋 局农村水利水资源科负责人

      李 响 阜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张增宇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市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市水利局设立的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在市水利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市水利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拟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四)督促检查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水利局机关各科室、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

  (五)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六)承办省水利厅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2、人员职责 张荣文局长是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张长青副局长、马如国副局长、马洪军副局长、吴佳文总规划师和鲁建功主任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张长青副局长还要对分管业务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的责任。各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管责任。 3、办公室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市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管科,主任由孙涛兼任,成员包括王虹胜、郑国锋。

 

                             阜新市水利局  

                             2020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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