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市水利局请假制度的通知

日期: 2020-01-14 浏览量:287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王硕 文字大小:

机关各科室、中心各部: 

  为加强机关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市水利局请假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市水利局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事请假 

  (一)机关人员 

  1、出差: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向局长报告,科长出差分别报请分管局长和局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向科长负责人申请,报分管局长审批。填写《出差审批单》。

  2、市内开会、下乡、办公事:参加会议的按照领导阅批后的会议通知要求参会,下乡调研检查的填写《下乡审批单》,临时公事外出要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告。

  (二)中心人员 

  1、出差: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要向中心主任和局长报告;部长出差报请分管主任、分管局长、中心主任和局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向部长申请,报分管副主任批准。填写《出差审批单》。

  2、市内开会、下乡、办公事:参加会议的按照领导阅批后的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会,下乡调研检查的填写《下乡审批单》,临时办理公事要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

二、事假、病假 

  (一)机关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请事假(病假)由局长批准;科长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局长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科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局长批准。填写《请假审批单》。

  (二)中心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请事假(病假)向中心主任和局长报告;部长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分管局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分管主任、分管局长、中心主任和局长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 1 天以内,由科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主任批准。填写《请假审批单》。 

三、休假 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倡导分批分期休假。

  (一)机关人员 局领导班子成员休假向局长申请批准;科长休假由分管局长、局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休假报分管局长批准;填写《休假审批单》。 

  (二)中心人员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休假向中心主任、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批准;部长休假由分管局长、局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休假报分管局长批准;填写《休假审批单》。

四、其他要求 

  紧急情况来不及审批或临时增加请假天数的,需按要求电话汇报沟通,事后补充手续。局内开会参加不上的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出差、下乡、事假等审批单填好后,放自己办公桌备查。 局绩效办对各科室、各部请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日常考核,不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给予扣分、通报批评、约谈等处理。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阜新市水利局  

                             2020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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