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水利局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工作

日期: 2021-01-29 浏览量:149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阜新市水利局 文字大小:

市水利局高度重视简政放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再次调整下放一批行政职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注重上下衔接,完善措施配套。本次承接省下放和调整事项涉及我市水利事项11项(承接下放事项8项,调整事项3项),重点推进县区承接省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有序衔接、落实到位,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下放承接部门的人员及时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主动承接下放权力事项,协调相关事宜,确保权力能够“接得住、用得好”。

二是明确各方责任,全力推动落实。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针对本部门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逐个事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同步明确监管责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权能用好。

三是完善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运行机制,逐个事项调整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确保全市标准统一、无缝衔接。推动依申请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和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调整线上线下运行机制,确保下放后本系统内以及跨部门业务衔接顺畅,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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