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阜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1号)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阜委办发〔2010〕31号),设立阜新市水利局,正县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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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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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4-24 浏览量:263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何颜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九营子河左岸尹家窑桥至九营子河入细河河口左岸堤坡处有102棵柳树影响行洪安全,该处林木易阻碍洪水下泄,造成壅水甚至导致供水出槽,对沿河居民和企业造成防洪安全隐患。现寻找该树木所有者,限2023年5月1日前联系市水利局,逾期将视作无主树木依法处理。
联系人:蔡明航 联系电话:1864185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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