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水利局201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6-01-29 浏览量:441 文字大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及《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6〕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七部分。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紧紧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转变政府职能与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水利政府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水利政府信息,较好地发挥水利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年初制定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明确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安排和具体工作措施。二是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指定二名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审核、报送,保持工作的连贯性、不中断。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季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并以局通知形式通报考核结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主动公开。  
    一是根据《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压缩办事时限,精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的审批事项,要求实行即时办结,对10-15天的办理事项全部压缩至7日办结,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进一步为市场“减负松绑”;二是紧紧围绕“打造阳光水利,推进水利改革发展”这个主题,加强主动公开、依法公开,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建立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办理流程和时限进行严格控制;四是规范门户网站信息的采集、提供、编辑、审核、发布及更新。  
   (三)简政放权,促进水利“减肥瘦身”。  
2015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原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接收省下放行政审批8项,取消行政审批4项,下放至县区管理事项8项,并与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了《下放行政职权事项交接书》,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1项,经过重新梳理后保留行政许可17项,形成“行政权责清单”共48项,并将行政审批办事流程、“行政权责清单”等进行了网上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公开财政资金、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我局对“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市水利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对部门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通过局网站进行了公开,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五)认真受理民意诉求,及时办理反馈。  
    在受理民意诉求过程中,我们始终立足于及时受理、认真交办、按时反馈。一是认真办理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按时交办、准时反馈。办理“12345”市长热线工单11件;办理电话投诉举报7件;民心网政民互动答复3次,网络问政答复2次;二是做好信用阜新季度报表工作。三是完成1起行政复议,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完成1起行政诉讼,获得胜诉。  
   (六)加强载体建设,拓展公开渠道。  
为了改变以往单一的公开形式,让人民群众多渠道了解水利政务信息,我局按照简便易行、规范实用的原则,不断加强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深入开展公开工作。  
     1、以各种纪念日为载体公开信息。充分利用“3.22水法宣传日”、“5.12防震减灾日”、“5.15政务公开日”等纪念日,广泛开展公开活动。尤其是“5.15政务公开日”,我局高度重视,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开展活动。二是开展政务公开进基层活动。利用局“开展全市封闭自备水源井专项行动”的契机开展政务公开进基层与执法宣传活动,深入到洗浴、洗车、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开展节约用水、保护地下水资源等普法宣传,提高群众依法用水意识。  
     2、以网站为主公开信息。利用水利局网、市政府门户网、市政务公开网、省水利厅网、省民心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阜新市政府采购网、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等网络平台,对水利发展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节水滴灌、河道生态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库移民、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水利工程招投标等水利信息进行公开。  
     3、以基层水利工作站为载体公开信息。乡镇水利站对水利政策、水利法规、水利办事等事项向办事群众公开,村水管员、库管员在水利工程管护过程中对群众进行水利政策、法规等宣传,既是信息公开员,又是政策宣讲员,拓展了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4、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信息。阜新电视台、电台(行风热线)、日报、晚报等媒体,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又一渠道。副局长祝建华两次做客“行风热线”栏目,通过政策咨询、答疑解惑,在直播间实现与广大听众进行心与心的交流,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水利事业的关注度与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93条,内容涉及水利规划计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情况等。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对公众关注的与水资源、河道治理、水土保持、节水滴灌等工作有关的水利信息、工作动态,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网,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措施  
    本年度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但对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电子政务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水利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水利政府信息。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务公开活动,提高公众对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建设与管理,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完善信息公开评估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阜新市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slj.fuxi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阜新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18-2284505。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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