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2-26 浏览量:614 作者:阜新市水利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对照《阜新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依据职责积极推进,现将有关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
我局对照《方案》要求,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投标,破除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规定,尤其对政府采购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同时做好国家和省下放的行政许可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积极探索“证照分离”试点工作,将涉企经营许可纳入改革氛围,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对企业申报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依托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和出件、一套材料申报,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涉水工程项目审批,实行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实施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规范和监督中介服务,规范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减低企业办事成本。
二、加强公证监管,切实管出公平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阜新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明确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积极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年与市凌河公安分局开展了河道采砂、城区压采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维护了阜新正常水事秩序。同时我局还对2017年、2018、2019年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9个进行了审核,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
三、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服务便利
依托市行政服务大厅对水利审批、办事流程、办事指南进行完善,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推行“一站式”办公,实行告知承诺,及时受理8890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截至目前承办涉水举报事项29件均评为五星满意。全面落实《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编制出台水利“一件事”办理事项清单。
四、推动各类开发区创新提升,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今年我局积极推进“放管服”工作,对水资源论证,推行“区域评估”和“标准地”改革,取水许可实行 “一网通办”,推进网上办理“电子证照”。
五、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放管服”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市优化营商工作,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在全局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优化营商意识,是大家感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每个人都是“局中人”。此外局党组成员还带头深入所包保的企业,从多角度宣传省、市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节约、水资源费征收及减免等政策,将易拉宝宣传图片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资料送给企业,上门宣传我市在优化营商工作中的做法,帮助企业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协调我市用水计划,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与用水计划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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