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08 浏览量:116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何颜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转变水行政执法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根据《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要求,市水利局开展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涉水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水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办案技能,用高质量的水行政执法水平服务水利营商环境建设。
二是全面施行包容审慎执法,建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包容免罚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按照法律、法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规则,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全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让执法有温度、有力度,为营造水行政执法更规范、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执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在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础上,通过工作例会及案件讨论会等形式推进执法管理监督,着手对近年来行政处罚案件按照逐案讲评、分类指导、案件评查等规则,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案卷整理和归档质量;进一步梳理《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依法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除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上级要求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外,最大限度减少涉企检查范围和频次,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开展企业走访,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严防执法扰企,对企业投诉的“乱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坚决制止和纠正水政执法大队和执法人员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让违规者“肉疼”。对于水事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监管部门长期以来都是绝不手软。但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就算是“顶格”处罚,也会让很多人产生一种“挠痒痒”的感觉。究其原因,主要还是违法违规成本过低,难以让违法违规者“肉疼”。因此针对水资源、河道一些多发、复杂的水事违法案件,要积极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在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方面开展执法交流协作,对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巡查,集中开展专项执法,对重大违法行为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依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同时,结合水利信用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将违法者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营造公平的水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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