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水利局关于下达市审批2024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4-01-26 浏览量:67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张添煜 文字大小:

各取用水单位:

  依据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水资源〔2014〕360号)、《辽宁省计划用水管理实施办法》(辽水资〔2017〕38号)和《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根据各取用水单位报送的《2024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表》,参照我市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省行业用水定额和各单位近3年用水情况,核定市审批取水许可单位2024年度用水计划,现予以下达。

  各取用水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2024年度取用水计划取用水。因生产任务临时增加等原因,确需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向市水利局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水利局批复调整。

  对超计划的取水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阜新市本级审批取水许可单位2024年度用水计划下达汇总表。

                             阜新市水利局  

                             2024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解读: 《阜新市水利局关于下达市审批2024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文件解读(文字解读)

      《阜新市水利局关于下达市审批2024年度用水计划的通知》 文件解读(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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