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53号)答复

日期: 2024-04-24 浏览量:102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张添煜 文字大小:

班久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由衷地感谢代表对我市农村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收到建议后,认真查找我市农村供水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农村供水事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事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事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此,全市各级水利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供水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建管并重,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运行管理,农村饮水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群众对农村供水保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乡村振兴建设战略的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对农村供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供水工作正在从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积极转变,农村供水的标准和保障水平也在不断提升。2023年3月5日,为了加强农村供水管理,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促进乡村振兴,《辽宁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供水的规划建设、运行管护、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检测、供水用水及其监督管理要求。对照《辽宁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措施5项。

(一)突出源头治理。对全市已划定22的处乡镇级水源保护区,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求乡镇级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村委会、管理单位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水源保护区周边的管理。定期巡视检查保护区内是否有污染物,做到及时清理。

(二)突出村级管理。组织开展村级水管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水利宣传活动,动员各县区开展农村供水知识宣传,逐户发放农村供水明白卡,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管理。

(三)突出水质监测。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建立农村饮用水信息常态化反馈机制,定期互相推送水质检测结果。水利部门对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开展全年检测工作,同时对照卫健部门提供的水质监测结果,对有问题的工程采取配套净化消毒设备等方式,解决水质不稳定问题。2024年计划通过接入城市管网、维修养护项目等措施,解决问题工程13处。

(四)突出项目投入。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进一步提高“两率”,2024年计划续建新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工程计划将长营子镇阿金歹、金家洼子、长营子村3个村就近接入辽西北自来水管网,铺设干支管路142公里,入户管线150公里,新建泵房2座,智能IC卡入户水表5022块等,设计供水人口1.2万人。督促指导各县区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优先支持范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推动阜彰两县规模化供水项目尽快实施。

(五)突出预防预警。编制平急两用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应急管理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突发事件,提高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应急保障期间农村居民供水安全。建立健全冬季寒潮等极端天气农村供水保障机制,千方百计保障农村群众的用水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农村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谨此答复。


                             阜新市水利局  

                             2024年4月24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