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03 浏览量:295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何颜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落实全省河湖长制暨河湖管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6月30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林艾民主持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并做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水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促进区域生态涵养能力的持续提升。我市实施河长制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初步实现了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工作目标,特别是去年省政府对各市河长制开展考核,我市排名居全省第三位,值得充分肯定。同时要针对部分地区在河长制认识层面上存在偏差、人员经费保障不到位、河湖“清四乱”、垃圾清理工作欠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予以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不足抓紧补齐短板。要继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各县区党委政府以及水利、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要从全市脱贫攻坚的大局出发,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度,确保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
会议强调,要紧盯目标,全力以赴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围绕辽宁省第2号总河长令和2020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扎实做好6方面工作。一要切实履行各级河长职责。各级河长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河湖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开展巡河检查为工作抓手,以巡河数量、频次和解决问题来检验履职成效。二要全面梳理部门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围绕河长制6大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三要强化基础工作开展。统筹做好河长制体系完善、 “一河一档”建立、 “一河一策”方案及河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年度考核方案出台、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河道垃圾清理、 “清四乱”、打击非法采砂、整治私采地下水等专项行动等工作。四要做好水利部督查河长制的迎检工作。各级河长、各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尤其是在河长巡河检查、河长制制度建设、河湖日常管理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内业基础资料,确保国家和省督查检查不发现问题。五要加大河道垃圾清理及 “清四乱”工作力度。各地区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彻底清除河道积存垃圾,同时要加大“四乱”问题的排查力度,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六要全面做好采砂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对采砂重点河段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会议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河长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一要夯实工作责任。各级河长要将河长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正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二要加强部门联动。水利、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三要强化考核问责。要坚持定期督查通报,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制度,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四要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督促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分管领导、各级河长及河长制成员单位在县区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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