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水利局关于调整水利风景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24-06-14 浏览量:290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张添煜 文字大小:

各县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水河湖函〔202440号)文件,推进全市水利风景区建设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阜新市水利风景区建设领导小组及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市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吴佳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    彬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茹树青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纯大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舒显赫  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虹胜  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张增宇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    洋  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王    岩  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曹雪娇  局农村水利水资源科科长

陈    朋  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赵    岩  市防办负责人

张丹丹  市河长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水利风景区的申报、建设管理、风险排查整治、品牌形象塑造推广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科,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阜新市水利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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