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阜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1号)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阜委办发〔2010〕31号),设立阜新市水利局,正县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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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4
发布时间:2024-09-29
日期: 2020-02-28 浏览量:286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月28日,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响应党中央对广大党员的号召,水利局机关党员干部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荣文,副局长张长青、马如国、马洪军及机关支部党员率先垂范,纷纷向机关党委捐款,表达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据了解,水利局机关党委要求基层党支部就党员自愿捐款加强指导服务,支持阜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主办单位:阜新市水利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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