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2-24 浏览量:222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王俊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河长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指示要求,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市河长办创新工作举措,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近日,市水利局向省厅报告了《阜新市河湖管理保护主要做法汇编》,全面总结了我市河长制工作经验做法,省水利厅厅长王殿武做出批示——“阜新的经验有创新性,值得借鉴推广”,对我市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20年我市以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为主线,实现了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工作目标,开展各级河长巡河24313次,协调解决河湖突出问题1082个;查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99个;清理河道垃圾6万余立方米;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全面完成;用水总量、水功能区、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同时,市水利局不断创新工作举措,通过人大立法出台《细河保护条例》,设立部门河长、民间河长、飞行河长等工作措施,河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今年市水利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要求部署,全面加强河长制工作,开展好河长巡河、河流划界、综合治理、指标考核、信息化管理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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