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4-03-20 浏览量:283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张添煜 文字大小:

各县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部署,落实《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全社会节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阜新市水利局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新市水利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水利局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部署,落实《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水节约〔2023〕139号)、《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辽水资〔2023〕379 号),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下简称“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严格节水监督管理,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实施阜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使节水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条件。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流域区域水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状况,细化实化节水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科技引领、两手发力。加强节水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推动节水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节水法治化管理。

  严格考核、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内容和方法,严格考核结果应用,压实节水工作责任,层层传导,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水资源节约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节水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技术标准体系趋于完善,节水意识不断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2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2600万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0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到2035年,节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节水制度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机制,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能力大幅提升,形成水资源利用与产业规模、经济结构、空间布局等相协调的现代化节水格局。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四)坚持“四水四定”。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动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水资源论证,持续推进市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全面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强化节水评价审查,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因地制宜推行轮作等绿色适水种植。从严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鼓励高产出低耗水新型产业发展。

  (五)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强市、县两级行政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管理。强化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管理,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管。

  (六)严格取用水管理。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实行动态监管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申请,全面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推进取用水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三、健全节水制度政策

  (七)推进用水权改革。依据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取水总量指标、外调水可用水量等成果规范明晰区域初始水权,逐步明晰取水户取水权和灌溉用水户用水权。建立健全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相关制度,完善用水权交易机制,推动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

  (八)完善节水法规标准。积极推动阜新市节约用水条例及相关节水法规出台工作。建立健全节水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

  (九)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加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逐步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动水资源费改税工作。

  (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加强推广同节水管的政策措施供给,探索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和水服务业、公共供水管网漏损、农业灌溉等领域,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逐步拓展合同节水管理范围和深度,促进全市节水产业发展。

  (十一)完善节水激励机制。拓展节水投融资模式,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用,推广“节水贷”融资服务。推进节水产品认证,推行水校标识制度。

  四、加快推进全社会节水

  (十二)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持续进中型灌区及新建中型灌区改造任务,加强闹德海、大清沟等中型灌区、巨龙湖等新建中型灌区及小型灌区项目储备,全面提升灌区灌排保障能力。推动中型灌区创建为节水型灌区,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实现测墒灌溉。

  (十三)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装备,实施企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用水梯级、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

  (十四)推进城镇节水降损。推动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采用先进的漏损控制技术,逐步降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动公共领域节水,从严控制洗浴、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节水改造,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全面使用节水器具。

  (十五)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强化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管控,逐步推进再生水、矿井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

  五、严格节水监督管理

  (十六)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健全用水定额体系,加强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和应用效果跟踪评估,不断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水价机制等方面的约束调节作用。

  (十七)深化计划用水管理。全面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科学核定计划用水指标,规范和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推动年用水量 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十八)健全用水计量监测。推动地表水许可水量 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 5 万立方米以上工业、生活、服务业取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推进农业灌机井“以电折水”计量设施建设;实现 5 万亩以上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全覆盖;提升校准标定、实时传输水平。严格工业、服务业取用水计量管理,推动城乡家庭“一户一表”改造,逐步实现智能水表替代。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

  (十九)强化监督考核。统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水考核,将节水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大禹杯”竞赛考评,强化问题整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六、提升公众节水意识

  (二十)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推广《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统筹运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加大对全市水情和节水重大意义的宣传,提高全民水忧患意识和节约保护意识。鼓励节水型载体创建,推动培育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科普场馆,推动节水宣传教育系统化、常态化社会化。

  (二十一)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节水政务信息公开,帮助公众了解把握国家节水法规政策,引导全社会关注节水,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节水。探索支持志愿者、社区工作者提供节水服务,拓宽公众参与节水途径。在用水产品、企业园区、灌区和公共机构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

  七、组织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发挥阜新市节约用水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节水重要事项和解决节水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编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等,及时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十三)强化科技支撑。围绕用水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节水灌溉控制、灌溉用水智能调度等领域,推动节水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创新应用,推动节水新技术新装备规模化应用和迭代升级。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创建大力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对接。建立健全节水技术转化推广机制,加大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业和装备推广力度。

  (二十四)加大投入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投资力度,重点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标准制定修订、节水宣传教育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节水贷”金融服务和合同节水管,支持节产业发展。

  (二十五)推进智慧节水。整合水资源管理相关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数据信息归集共享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用水量核定、用水计划下达、用水统计直报、“节水贷”备选项目库建设等信息化管理,推进“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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