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阜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1号)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阜委办发〔2010〕31号),设立阜新市水利局,正县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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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15 浏览量:84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何颜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2月13日,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白皓会同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监委驻水利局纪检组和市财政局相关同志组成联合督导组,对两县五区水利建设项目投资和资金支付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组通报了当前全市水利建设投资进度,对进度较慢的县区政府和水利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成有关单位和责任人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尽快拿出切实可行措施,及时解决当前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为明年项目资金争取和今年“大禹杯”考核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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