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阜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51号)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阜委办发〔2010〕31号),设立阜新市水利局,正县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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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15 浏览量:152 来源:阜新市水利局 责任编辑:何颜庭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近日,按照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市水利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研判,下发文件通知,积极部署防范应对措施,组织指导县区开展农村供水、水库、堤防等重要点位排查,落实重点部位防范应对措施,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确保在建水利项目施工安全、农村供水设施防冻保供水安全及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全力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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